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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制度规定,从2016年1月1日起,对符合条件的对象,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抚慰金。发放对象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,获得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、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,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1.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且为独生子女父母的;2.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、未再收养子女的;3.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,户籍在本省,女方年满49周岁,女方亡故的需男方年满49周岁,夫妻离异的需本人年满49周岁。